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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教育之制度篇(一)|《哈尔滨师范大学学生管理规定》(试行)

作者:哈尔滨师范大学 来源:哈尔滨师范大学-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 发布时间:2023-09-21 点击数量:

入学教育之制度篇(一)|《哈尔滨师范大学学生管理规定》(试行)

历经了一整个假期对大学生活的憧憬和向往,想必同学们早已经规划好了大学生活。为了让同学们更快的适应大学生活,让我来带大家初步了解一下我校的《哈尔滨师范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简称为《管理规定》已于2017年9月1日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

《管理规定》主要规定了哪些方面呢?

《管理规定》主要有七个章节,除了第一章的总则和最后一章的附则,其余五章分别为学生的权力和义务、学籍管理、校园秩序与课外活动、奖励与处分、学生申诉。

这几方面主要讲的是什么内容呢?

下面的文字会给你解答。

学生的权力和义务:1.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的权利。2.学生在校期间依法履行的义务。

学籍管理:1.入学与注册。2.考核与成绩评定。3.转专业与转学。4.休学、复学与退学。5.毕业与结业。6.学业证书管理。

校园秩序与课外活动:第二十九到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了学生应遵纪守法、维护校园正常秩序的规定。

奖励与处分:1.表彰与奖励。2.学生违纪处理。

表彰与奖励体现在哪些方面?是如何评选的呢?

奖励、表彰的内容与形式:

(一)学校对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或者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科技创造、体育竞赛、文艺活动、志愿服务及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学校对学生的表彰和奖励可以采取授予“三好学生”称号或者其他荣誉称号、颁发奖学金等多种形式,给予相应的精神鼓励或者物质奖励;

(三)学校对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以及确定推荐免试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公派出国留学人选等赋予学生利益的行为,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程序,建立和完善相应的选拔、公示等制度;

(四)学校设定的各种奖励的评选对象、评选条件、评选比例及评选方式按照学校评奖评优相关文件执行。

学生的违纪如何处理呀?

学校给予学生处分,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与学生违法、违纪行为的性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相适应,并做到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定性准确、程序正当、处分适当。学生有违反法律法规或违反学校相关规定的,学校依据“哈尔滨师范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给予学生相应的纪律处分。

附件:《哈尔滨师范大学学生管理规定》(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