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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风采

入学教育之制度篇(四) | 《哈尔滨师范大学学生住宿管理规定》

作者:哈尔滨师范大学 来源:哈尔滨师范大学-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 发布时间:2023-09-22 点击数量:

入学教育之制度篇(四)| 《哈尔滨师范大学学生住宿管理规定》

通过上一篇推送我们了解了学生纪律规定及处罚情况,现在再让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下学校和学院关于学生的住宿管理规定相关内容!

问:我校的学生的住宿管理规定是根据什么修订的呀?

答:是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为把学生公寓建设成文明整洁、安全舒适、科学规范的育人课堂,保证学生健康成长,塑造高尚品德,养成文明行为,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问:大一新生如何分配宿舍呢?有哪些住宿制度呢?

答:学生寝室按照二级分配的原则统一安排,由宿管中心统一调配全校寝室资源。(一)新生入校前,宿管中心按各学院学生人数,将寝室的床位数分配到学院,由各学院具体安排到学生个人。(二)学生寝室一经排定,无特殊情况不再调整。特殊情况需经所在学院批准,报宿管中心后在本学院同年级范围内适当调整。(三)学生应服从学校的住宿安排,在指定的房间居住,并遵守与宿管中心签订的入住协议要求。(四)每位学生只允许使用一个床位和一套学习家具,不得私自调换、私占、出借、转让床位,不得留宿非本寝室人员。(五)为提高寝室房间利用率,宿管中心有权对学生现住宿床位实行动态调整。对因未报到、休学、毕业、退学等原因而空出的床位,宿管中心将及时加以调整,有关院系、人员应积极配合。

问:住宿期间违禁物品有哪些呀?

答:严禁在寝室内使用或保存煤油炉、液化气、酒精炉、蜡烛等明火设施和器具;严禁在寝室内存放和使用热得快、电炉、电热杯、电热锅、电炒锅、电饭煲、微波炉、电磁炉、电熨斗、电热毯、取暖器、电水壶、电烤箱、电吹风、电熨板等违禁电器。具体参考《哈尔滨师范大学住宿管理规定》。

问: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有哪些宿舍管理条例呀?

答:一、总体要求

1、寝室内整洁,生活、学习用品摆放整齐有序,桌椅摆放整齐、柜子干净、注意消毒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清新,观感好,宿舍内外无垃圾,环境美观大方,保持好个人卫生与寝室卫生;

2、 不得使用违禁物品;

3、不破坏寝室内物品,不在门、窗、墙壁上乱写乱画;

4、寝室的装饰物、张贴画等应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得装饰违法、低俗等不良物品,力求美观、优雅;

5、有健康的文化氛围,在合乎规定的前提下下,寝室布置可适当突出个性,体现温馨的氛围;

6、寝室要养成良好学习氛围。

.严禁以下违禁物品和违禁行为:

1、严禁在公寓区吸烟、酗酒;

2、严禁在公寓内跳舞、打麻将、赌博、起哄、摔酒瓶、瓶胆等爆响物;

3、严禁在寝室内出现明火;

4、严禁在寝室内存放或使用易燃、易爆、易腐蚀剧毒及具有放射性危险物品;

5、严禁在寝室内保存或使用枪支、弹药、管制刀具、警械、警具等危险物品;

6、严禁在公寓区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物品等行为......